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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死亡證明、火化證明驗證】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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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書驗證目的:向國內戶政單位辦理死亡登記。 火化證明驗證目的:攜帶骨灰返國入境檢疫查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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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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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書 /火化證明 |
英國政府核發之死亡證明正本、法醫開具之臨時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均請先經英國外交部驗證(Legalization Department of Foreign & Commonwealth Office, Old Admiralty Building, Whitehall, London SW1A 2LG, Tel: 020-7008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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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護照 |
1.死者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2.親屬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或經指定認證機構(詳註)驗證之護照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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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文件驗證申請表 |
由親屬填寫文件驗證申請表一份(請詳填聯絡地址、電話及申辦人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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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死亡證明中文譯本 |
申請死亡證明驗證時,倘有需要可同時申請死亡證明中文譯本驗證,中文譯本驗證請自行譯妥,譯文並須書寫翻譯者姓名後親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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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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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費 |
1.死亡/火化證書驗證費用每件10英鎊。 2.死亡/火化證書中文翻譯驗證費用每件20英鎊。 3.請以現金、郵局匯票支付,匯票抬頭請註明:T.R.O. in the U.K,不受理個人支票、50英鎊現金鈔券及其他貨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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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1.一般案件受理後自繳費領據次日起算1個工作天後核發或拒件 2.倘有急需可於繳交速件處理費(規費加半計收),送件當天下午16:30領件。 3.倘須向相關機關查證者不受理提辦,處理時間最長不逾2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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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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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未能親來本處櫃檯辦理,可於備齊以上各件後委託他人代辦。 2.委託他人代辦,代理人應攜帶其身分證件(如護照正本),並依公證法規定提出經指定認證機構(詳註)認證申請人委託代辦人辦理相關事項之授權書,本處始能依法受理申請案,該授權書將併申請案由本處收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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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指定認證機構 |
「指定認證機構」在本處轄區內是指具有公證人﹙Notary Public﹚資格人士; 在本處轄區外之國外地區,是指中華民國駐在該地(國)之駐外機構;在國內,是指法院之公證人或具資格之民間公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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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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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doc) A4 Siz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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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處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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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K 50 Grosvenor Gardens, London SW1W OE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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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務櫃台 |
電話: 44-20-7881 2655 電傳: 44-20-7730 7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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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週一至週五09:30-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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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 |
本處領務轄區為除駐愛丁堡辦事處轄區以外之英國全境及北愛爾蘭,兼理塞席爾及獅子山。駐愛丁堡辦事處領務轄區為英國Durham與Cumbria連線以北地區,以及Isle of Man。 |
| Updated on 14th, November, 2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