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在學證明驗證】須知

 

在學證明驗證目的:在國外求學役男短期返國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局申請再出境之用

 

應備文件:

1.在學證明函

教育部認可之學校於最近一個月內所發之在學證明函正本一份。

2.學生證

 

學生證正本 (現行有效學生證,查驗後退還) 及影本一份。(無法提出學生證者或僅係入學許可,請提出當期全額繳費收據單正本授權本處向學校查證之授權書一份)

3.護照、簽證

1.申請人護照正本或護照影本(請於護照影本背面書寫「此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親簽,簽名請勿用鉛筆,式樣須與護照上相同)

2.英國學生簽證影本。

4.文件驗證申請表 請填寫文件驗證申請表一份(請詳填聯絡地址、電話及親簽)
5.查證書

簽署「查證英國學歷授權書」一件,格式如下附表格。

 

補充說明:

規費

1.在學證明驗證費用每件10英鎊

2.請以現金、郵局匯票支付,匯票抬頭請註明:T.R.O. in the U.K.,不受理個人支票、50英鎊現金鈔券及其他貨幣。

辦理時間

1.在學證明倘已先公證人﹙Notary Public﹚驗證、持有有效學生證者或當期全額 繳費收據單正本者,自繳費領據次日起算1個工作天後核發或拒件。

2.倘有急需可於繳交速件處理費(規費 另加收50%費用),送件當天下午16:30領件。

3.在學證明須直接向學校查證者不接受速件處理,處理時間最長不逾2個月。因學校行政單位配合情形不一,放寒、暑假期間常有遲不答覆情形,申請人除來電查詢外,亦可促請學校加速處裡

委託代辦

郵寄辦理

1.如未能親來本處櫃檯辦理,可於備齊以上各件後以委託他人代辦或郵寄方式辦理。

2.委託他人代辦,代理人應攜帶其身分證件(如護照正本),並依公證法規定提出經指定認證機構(詳註)認證申請人委託代辦人辦理相關事項之授權書,本處始能依法受理申請案,該授權書將併申請案由本處收存。

3.郵寄申辦請備妥已繕寫收件人姓名及地址之回郵信封並自行貼妥足額郵票。 若由台灣寄件申請人請自備信封並寫收件人姓名地址。

  郵寄方式有二,可任選其一

  (1)掛號郵寄:如無法購貼英國郵票,本處權宜代為處理,一般信封(80g)6英鎊,硬紙版信封(120g)7英鎊 。

  (2)以國際快遞:DHL寄出,收費為50英鎊 。

:指定認證機構

「指定認證機構」在本處轄區內是指具有公證人﹙Notary Public﹚資格人士; 在本處轄區外之國外地區,是指中華民國駐在該地()之駐外機構;在國內,是指法院之公證人或具資格之民間公證人。

 

申請表下載:

格式 (.doc)

A4 Size

 

本處資料:

地址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K                  50 Grosvenor Gardens, London SW1W OEB

領務櫃台

電話: 44-20-7881 2655 電傳: 44-20-7730 7379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五09:30-12:30.

轄區

本處領務轄區為除駐愛丁堡辦事處轄區以外之英國全境及北愛爾蘭,兼理塞席爾及獅子山。駐愛丁堡辦事處領務轄區為英國DurhamCumbria連線以北地區,以及Isle of Man

 

Updated on 14th, November,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