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人字入出境條碼 ![]()
2006.11.6更新
一、
申請對象:在台未入戶籍或具華僑身份者
(一)護照正本。
(二)填寫入出境申請書一份。請申請人務必簽名。
(三)照片乙張,規格如下:
1.
正面半身(直4.5公分、橫3.5公分、)
2.
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
3.
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4.
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
5.
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6.
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
(四)僑居地永久居留權證件或僑居地簽證正本(請自備影本 1 份)。
(五)手續免費。
(六)需時兩個工作天。
二、
文件受理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三、
如非親自來處領取,請備回郵信封自行貼足額郵票(郵資請至郵局依重量及寄送方式購買)
申請書下載
格式 (Format)
A4 Size
正面
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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